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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讯 据定远法院消息,近日,定远法院立案庭速裁室成功调解了一起物业服务合同纠纷的案件。在承办法官的耐心劝导下,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化解了一起长达数年物业与业主的纠纷。
2019年11月,定远县某物业公司向法院提起诉讼,称与业主王某存在物业服务合同关系,自2014年5月31日至今,王某就拒绝缴纳物业费,请求法院判令王某支付其拖欠的物业费及滞纳金共计17863.24元。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首先进行了电话调解,了解到王某拒交物业费的原由是物业公司未提供实际的物业服务,下水道堵塞等问题物业不及时处理,电话一度因为王某情绪激动而结束通话。
为了彻底化解矛盾纠纷,在承办法官的努力下,王某和物业公司终于坐在法院的调解室里,心平气和的面对面进行调解协商。经过承办法官多次的沟通协调,物业公司意识到公司想要长久发展必须以业主的利益为重,应当及时沟通,不断完善服务。被告也当场交纳了拖欠的全部物业费,表示相信物业公司的后续服务会更好。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记者 叶素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