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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讯 据和县人民政府网消息 和县人民政府发布致广大市民的一封信,决定对三、四轮电瓶车开展集中整治。
为维护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县人民政府决定自12月9日起对三、四轮电瓶车开展集中整治。具体内容如下:
重点整治区域:和城主城区。
重点整治以下违法行为:封闭式三、四轮电动车违法上路行驶;三、四轮电动车私自安装雨篷以及电动车闯红灯、逆向行驶等违法行为。
请您主动配合执法,对电动车整治过程中妨碍执行公务、聚众闹事等违法行为依法处理,并将相关行政处罚信息纳入个人诚信系统;构成犯罪的,追究其刑事责任。
公职人员不服从管理的,除依法处罚外,还将处罚结果通报到所在单位与县纪检监察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