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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讯 据滁州市南谯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监察大队消息,为规范南谯区建设领域用工单位支付工资行为,预防和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 经审查,以下工程项目的施工单位符合退还农民工工资保障金的条件,现对其保障金退还进行公示。
本公示时间从2019年12月10日起至2019年12月17日止。若该单位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情况,请被拖欠人员在公示期内持有关凭证到滁州市南谯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监察大队进行投诉。
投诉电话:0550-3524902。若未收到欠薪投诉,滁州市南谯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监察大队将在公示期满后向申请单位全额退还农民工工资保障金。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记者 叶素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