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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远:失信人买房贷款受限 千里回乡缴纳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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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讯  据定远法院消息, 12月9日,失信人王某因没有缴纳罚金,买房贷款受限后,主动从江苏省太仓市赶回到定远县人民法院缴纳了执行款。

2017年4月12日深夜,王某在安徽省定远县某医院发现住院部三楼上的一房间亮着灯,于是上到三楼,趁被病房无人之际,将放在房间内的一部苹果6S手机盗走。

经鉴定,被盗手机价值3780元人民币。2017年8月,案经法院依法判决被告人王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案件生效后,由于王某未主动履行缴纳罚金的义务,该院刑事审判庭将案件移交至执行局强制执行。

执行案件立案后,承办法官通过财产查控,未发现王某名下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掌握上述情况后,执行法官将王某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发布了限制高消费令。

王某刑满释放后,打算乘坐高铁前往外地打工,却发现其无法购买高铁车票,最后只得乘坐长途汽车前往。在外地打工的过程中,王某也因被列入失信人名单而处处碰壁。

12月6日,王某在购房办理房贷时,被银行告知其已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因此拒绝了他的贷款业务。直到此时,王某才意识到被纳入失信黑名单的严重后果,在体验到了当“老赖”日子不好过后,于是,王某主动联系执行法官,12月9日上午,王某来到法院缴纳了5000元罚金。至此,该案顺利执结。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记者  叶素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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