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网蚌埠消息 2019年,在蚌埠市委、蚌埠市政府坚强领导和省生态环境厅大力指导下,该局深入学习贯彻习总书记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始终把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摆在更加突出位置,紧紧围绕生态环境保护目标任务和中心工作,研究制定推进举措,狠抓落实,各项工作按序时进度有力推进,全市生态环境质量稳定改善,人民群众的环境获得感不断提升。
一、取得的成效
(一)天更蓝、空气更清新。2019年全市PM2.5平均浓度50.9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5%,位于皖北第二;空气优良天数71.2%,排名位居皖北第一、位于全省第八,圆满完成了空气质量改善年度任务。尤其是2019年底余下的20天,我市严格落实省政府污染防治攻坚战要求,精准发力,强化管控,PM2.5同比下降5.6%,下降率全省排名第九。
(二)水更清、岸更绿。纳入国家考核的淮河蚌埠闸上、淮河沫河口、怀洪新河五河、浍河固镇4个国考断面,3个断面水质均值达标。7个国考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持续稳定在Ⅲ类水质标准,达标率100%,均达到国家考核要求。全市无劣V类水体,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完成比例100%。水生态环境安全,全年没有发生水环境污染事件。
(三)土更净、环境更安全。土壤风险管控、治理修复工作全面开展,原八一化工污染场地已启动治理修复。全市土壤环境状况保持稳定。全市环境安全形势总体平稳,核与辐射安全可控。
二、主要做法
坚守“生态环境质量只能变好、不能变坏”的底线要求,精准发力、精准施策,围绕蓝天、碧水、净土三大保卫战持续开展攻坚,狠抓中央、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解决了一批重难点生态环境问题,切实增强了人民群众对良好生态环境的获得感、幸福感。
一是坚决打好蓝天保卫战。坚持科技治霾,建立“发现、锁定、交办、查处、反馈”的大气网格化监管工作机制,2019年共交办大气问题1200多个,99%及时得到落实。编制大气环境质量限期达标规划,初步完成大气污染成因源清单和源解析工作。在2019年蓝天保卫战中,围绕产业结构、能源结构、运输结构、用地结构调整,明确了1723个整治项目,均完成整治。按照分类治理原则,完成两轮804家“散乱污”企业整治。加强VOCs治理,建立工业源、生活源、油气源和其他污染源等4类合计1834个源清单,对排查出的100多个问题全部按期完成整改。进一步扩大全市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基本杜绝了禁燃区内散煤销售点和经营性散煤,正在推进民用燃煤清洁能源改造。开展工业窑炉和生物质锅炉整治,提升了62座工业窑炉和116台生物质锅炉污染治理水平。开展柴油货车污染攻坚行动,建立了生态环境部门监测取证、公安交管部门处罚、交通运输部门监督维修的联合监管执法模式,在全省率先完成和实施机动车I/M制度,率先采用人工监测方式对尾气不合格车辆进行处罚。制定《秋冬季大气污染治理攻坚方案》,及时响应重污染天气预警及各项减排措施,积极应对重污染天气。
二是着力打好碧水保卫战。出台《蚌埠市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攻坚战实施方案》、《蚌埠市水污染防治总体实施方案(2018-2020年》、《淮河流域蚌埠段水污染防治“十三五”规划》、《蚌埠市2019年水污染防治工作计划》等一系列保护水环境制度与政策,全面推进水污染防治各项重点工作。迎河、八里沟、四十米大沟三条城市黑臭水体均完成整治,消除比例100%;全市482个地下油罐已全部完成改造,完成率100%;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畜禽粪污处理设施覆盖率达到90.55%;推进水资源节约保护,全国水生态文明城市通过验收,成功创建国家节水型城市;持续推进饮用水源专项行动,建立了30家县级以下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整治问题清单,并定期调度,推进整改。加强水污染联防联控,与宿州市共同修订完善了跨界河流水污染联防联控合作协议,固镇县与灵璧县、五河县与泗县也分别签订跨界河流水污染联防联控合作协议。同时加强日常联合执法检查、联合监测、定期会商等工作,有力推动水污染联防联控制度落实,防范和遏制跨市界水污染突发事件。
三是扎实推进净土保卫战。推进重点行业企业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对全市调查对象进行了再次核查和补充,确定了130家调查对象名单,目前已全面完成入户调查,正在积极推进风险筛查工作。强化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建立污染地块信息管理系统,实现了部门信息共享,根据调查结果,已建立4个污染地块名录及负面清单,并向社会公开。推进污染地块治理修复,原八一化工污染地块治理修复工程已完成招标即将进场施工。加强农用地土壤环境管理,推进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划分,制定实施农药化肥使用零增长及废弃农膜回收利用工作方案,控制农业污染。加强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监管,建立了17家全口径企业清单,严重落实涉重金属项目审批,确保不突破总量控制要求。加强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开展全市危险废物管理标杆企业评选活动,推进企业提高危废管理水平。
六是稳步开展农村环境治理和自然生态保护工作。开展“绿盾2019”自然保护地专项行动,按序时进度完成了32个点位整治工作。扎实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全市已实现乡镇政府驻地建成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完成了2019年度60个美丽乡村中心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37个建制村环境综合整治任务。积极开展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创建工作,编制完成五河县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规划。
七是扎实推进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对中央、省环保督察交办的突出问题照单全收,逐一督办整改。截止2019年12月31日,2017年省环保督察转办184件信访件全部办结,交办60个突出环境问题完成整改58个;2017年中央环保督察转办186件信访件办结185件,反馈的17个问题完成整改13个;2018年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转办的131件信访件全部办结;2019年省环保督察转办的417个信访件,目前正在有序推进整改。省交办的20个“23+N”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按序时进度完成整改验收18个。
八是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问题。持续开展各类环境保护专项执法行动,落实“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2019年,全市适用新《环保法》及配套办法查处环境违法案件336件,其中行政处罚案件180件,累计处罚金额787.3867万元;实施查封扣押148件;行政拘留2件;移送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件6件。
三、2020年生态环境保护主要工作安排
(一)持续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继续落实《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提出的各项重点工作任务,继续坚持按小时调度、按日分析全市空气质量状况。借助大气网格化团队坚持开展日常巡查,持续不断地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借助达标规划团队“追根溯源”,针对我市的重难点问题,提出具体工作举措,并予以落实,推动大气污染治理向纵深发展,从源头上降低污染排放总量,不断地改善空气环境质量,确保完成蓝天保卫战这一艰巨任务。
(二)不断提高水环境治理能力。严格落实沱湖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补偿机制,持续推进城乡黑臭水体整治,加强湿地保护与建设,加大水质自动站建设力度,多措并举推动水污染防治重点工作落实,确保水环境质量稳中向好。继续深挖工程减排潜力,开展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三年行动,进一步完善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完成“千吨万人”农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定、边界标志设立及环境违法问题整治工作,并建立水质监测机制。加强入河排污口排查和环境监管。加强水功能区的监测预警和环境管理,实现水功能区达标率稳中有升。
(三)继续加大土壤污染防治力度。继续推进重点行业企业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加强污染地块联动管理,推进环境调查评估、风险管控、治理与修复。加强土壤污染重点行业企业监管力度,加强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污染防控,落实重金属减排措施。
(四)稳步推进农业农村污染治理和自然生态保护工作。指导建立农村污水处理设施长效管理机制,确保持续有效运行。开展农村黑臭水体治理试点示范,逐步推进农村黑臭水体治理。深入开展“绿盾2020”自然保护地专项行动,加强自然保护地监督工作,严守生态保护红线,推进生态保护红线勘界定标工作。
(五)持续抓好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强化问题导向,坚持清单销号制,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和整改时限,逐件销号整改。加大突出环境问题专项执法检查和后督查力度,坚持“整改、处罚、问责”三同步,确保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改彻底、改到位。
(六)完善环保队伍和监管能力建设。抓住省以下生态环境机构监测监察执法体制改革的有利机遇,深入推进垂管改革,理顺组织、人事、财务等各项关系,加快构建条块结合、各司其职、权责明确、保障有力、权威高效的生态环境保护管理体制,打造与生态环保任务相适应的生态环保铁军。创新基层环境监管机制,积极争取建立农村生态环境保护机构,完善各项机制,配齐配强相关工作人员,加大业务培训,构建一支作风硬、本领强的基层生态环保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