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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讯 1月24日,黄山市黄山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发布1号公告,为维护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现就该区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自2020年1月10日起,从武汉来黄山区、去过武汉以及途经武汉来黄山区的所有人员,以及与以上人员有过密切接触的人员,应当主动到相关村、社区进行登记,并按照要求居家观察不少于14天;有发热、呼吸道感染症状的,请及时主动到当地卫生院发热门诊就医,当地卫生院根据情况会安排转诊至黄山区人民医院,城区范围内人员可到黄山区人民医院发热门诊就医,就诊时请主动告知医生武汉旅居史。同时加强家庭成员的防护,不要参加或少参加社会活动。
广大市民应主动配合相关部门和单位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对刻意隐瞒,拒不配合造成后果的,由公安机关依法追究责任。
广大市民要增加个人防范意识,减少外出活动,少参加聚餐活动,不去人员密集场所。
联系电话:8500562 ;咨询电话13515593334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记者吴永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