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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讯 绩溪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2月1日发布《绩溪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通告(第4号)》。
为进一步筑牢疫情防控渠道,落实落细联防联控举措,减少交叉感染和降低传播风险,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自即日起,全县所有住宿、餐饮(含小餐饮、小摊点)美容、美发服务行业原则上一律暂停经营活动,经营恢复时间另行通知。
对已预订但还未办理入住手续的人员,住宿服务单位无条件、无差别提供免费退订或延期入住服务。
对已有人员入住的住宿服务单位,住宿服务单位要详细登记入住人员身份信息、联系电话、路线信息及车辆信息等,每日做好经营场所的消毒灭菌和人员体温测量工作,并按照入住人员“只出不进”原则,做好入住管控。所有入住人员均要佩戴口罩并配合住宿服务单位进行体温检测,如有体温异常情况,住宿服务单位要及时向卫健委等有关部门反映;严禁住宿服务单位提供公共餐饮服务活动。
对已预订的就餐、聚餐活动,餐饮服务单位无条件提供免费退订、延期举办服务。
如有违反上述行为的,欢迎广大市民积极向相关部门举报,依法严肃查处
1、餐饮服务业。受理举报单位为绩溪县市场监管局,电话0563-8156269:
2、星级酒店宾馆。受理举报单位为绩溪县文旅局,电话0563-8162954:
3、其他宾馆及美容、美发店。受理举报单位为绩溪县卫健委,电话:0563-8162402;
4、小摊点。受理举报单位为绩溪县城管执法局,电话0563-8150883。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记者曹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