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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山市屯溪区:非法捕捞被判投放鱼苗3500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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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讯 4月9日,黄山市屯溪区被告人吴某某因非法捕捞被判刑同时承担渔业资源修复责任,其在中心城区江心洲水域投放鱼苗3500尾,重量 150 公斤。

2018年5月12日凌晨4许,被告人吴某某在屯溪区屯光镇汉沙河域禁渔期间使用禁用的电鱼设备进行电鱼时,被当场查获。其因非法捕捞水产品罪,被屯溪区法院判处拘役三个月、缓刑五个月,并承担破坏渔业生态环境和渔业资源修复责任。

今年3月以来,屯溪区农业农村局联合行政执法局对中心城区率水桥、老大桥、索道桥、梅林、湖边水利枢纽坝下等水域开展了夜间渔政突击执法巡查,截止目前收缴违法捕鱼地笼120付长约7000米,丝网55付,警告教育违法捕鱼人员12人,查获电鱼机2套,立案1起,暂扣非法捕鱼船只7条。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记者吴永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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