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天保卫战,行动是关键”。扛起生态环境保护攻坚战,是寿县交通人的社会责任。为践行这一理念 ,寿县交通运输局坚持生态保护和污染治理“两手”发力,对全系统环保工作进行详细安排部署,突出重点部位,狠抓关键环节,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层层传导压力。通过强化“五控”措施,加强道路运输管理、加强施工工地扬尘污染防治、推进水污染防治三管齐下,持续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一是加强道路运输管理。加大寿县境内车辆运输管理。严格落实上级督查整改清单要求,所有运输车辆实现严密覆盖,严禁超载超限、沿途泼撒,运输车辆在行驶前对车轮车身进行冲洗,严禁带泥上路。对不具备承运资质的渣土运输车辆,依法进行查处;加大治超力度,严肃查处运输车辆抛、洒、滴、漏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强油品质量监管。配合公安、市场监管、商务、应急管理等部门依法查处非法流动加油车,配合公安部门检测危险品货物运输单位成品油运输车辆的相关证件,依法查处非法从事成品油运输的车辆及从业人员。开展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问题排查。配合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做好自然保护地农村公路的养护保洁工作,抓好公路、桥梁用地范围内卫生死角整治工作,同时加大自然保护地周边区域从事货运的车辆超载、超限治理工作。
二是加强施工工地扬尘污染防治。扎实开展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全面治理道路施工引起的扬尘污染。加强施工现场精细化管理,健全从平面到立体的防尘治尘措施,对施工产生的生活垃圾、建筑渣土、疏浚污泥和废料等要分类堆存、定期清运、合法处置。加强施工现场管理,督促施工企业做好施工扬尘防治,督促货源集散地的沙堆、料堆等进行覆盖,减少由此引发的扬尘污染。
三是推进水污染防治。持续开展白洋淀渡口船舶污染源整治工作。严禁渡船经营人向水体直接排放含油污水,加大对渡口码头区域的现场巡查,禁止任何人向渡口码头区域放置、倾倒固体废弃物,杜绝水污染,确保水质均值稳定达标。
生态环境保护离不开周密的监管机制。寿县交通运输局安排运管所负责组织协调各执法站所,随时收集和通报工作的进展情况和存在问题,及时指导和调整工作思路,确保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成效。(通讯员 / 王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