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日中午,包河法院召开新一届团支部委员会选举大会,选举共青团包河区法院新一届支部委员会委员。会议由院机关党委副书记黄婧婧同志主持。院全体共青团员参加会议。
会上
黄婧婧同志宣读了本次大会议程;院团支部书记李长胜宣读《大会选举办法》;会议提议并表决通过了由汪觅、邢健两位同志担任监票人,指定白尔雅、张兰两位同志为计票人。
在全体团员井然有序的投票后,周月、陆阔、陈玉晗三名同志当选为共青团包河区法院支部委员会委员。
会后,新成立的包河区法院团支部召开了第一次全体委员会议。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机关党委书记丁雷主持会议。
会议选举
周月 为 团支部书记
陆阔 为 团支部组织委员
陈玉晗 为 团支部宣传委员
会上,丁雷对新一届团支部提出了五点要求:一是要带头坚定理想信念,永葆共青团组织的政治本色;二是要带头推动法院发展,努力在新时代建功立业;三是要带头联系服务青年,营造青年成长成才的良好氛围;四是要带头加强学习提升,强化共青团自身建设;五是要带头加强纪律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团工作。
他表示,院党组将高度重视、大力支持青年工作和共青团工作,落实党建带团建制度安排,为团组织开展工作提供保障,帮助解决好团组织班子配备、人员编制、工作经费等问题,并为团干部成长创造良好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