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访问的页面不存在
404

SORRY!

您访问的页面走丢了

您访问的页面不存在
404

SORRY!

您访问的页面走丢了

您的位置:安徽网首页 » 新闻中心 » 合肥新闻 »

合肥教育局:学校与教职工签合同时应明确不得有偿补课

您访问的页面不存在
404

SORRY!

您访问的页面走丢了

合肥市教育局近日制定《合肥市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实施办法》。办法提出,学校与教职工签订聘用合同时必须明确教职工不得参与有偿补课。

办法所称的有偿补课,是指在学校正常教育教学计划之外,利用课余时间、双休日、寒暑假及其他节假日,对学生开展有偿(收费)补习的行为。

合肥市教育局统筹指导全市治理有偿补课工作。各县(市)区成立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完善治理工作责任制。校长是本校治理有偿补课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应全面有效落实相关管理责任。各学校应加强教师职业道德和职业规范教育,引导教师自觉拒绝有偿补课,对每名学生认真负责,为学习有困难学生答疑辅导,开展课前课后或假期义务值守等志愿服务,切实履行好个别辅导和答疑等本职工作。学校与教职工签订聘用合同时必须明确教职工不得参与有偿补课。

经查实存在有偿补课行为的中小学校,除清退违规所得外,视情节轻重,由教育主管部门通报批评,取消学校、校领导和相关责任人员评优评先资格,撤销相关荣誉称号,并给予学校领导和相关责任人诫勉谈话、责令检查、免除行政职务等处理。

原标题:合肥:学校与教职工签聘用合同时应明确不得参与有偿补课
责任编辑:吴月峰
您访问的页面不存在
404

SORRY!

您访问的页面走丢了

您访问的页面不存在
404

SORRY!

您访问的页面走丢了

您访问的页面不存在
404

SORRY!

您访问的页面走丢了

您访问的页面不存在
404

SORRY!

您访问的页面走丢了

您访问的页面不存在
404

SORRY!

您访问的页面走丢了

您访问的页面不存在
404

SORRY!

您访问的页面走丢了

点击排行

您访问的页面不存在
404

SORRY!

您访问的页面走丢了

我爱看图

您访问的页面不存在
404

SORRY!

您访问的页面走丢了

您访问的页面不存在
404

SORRY!

您访问的页面走丢了

您访问的页面不存在
404

SORRY!

您访问的页面走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