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安晚报、安徽网、大皖客户端讯 4月14日晚19时许,位于合肥凤台路与沿河路交口有一辆轿车着火了。接到报警后,辖区杏林派出所民警李峰带领两位辅警,迅速赶到现场,发现一辆白色的富康轿车正在自燃,火势较大,所幸车内没人;但现场的烟雾浓烈呛人,周围有很多群众在围观拍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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紧靠着自燃车右侧停放一辆白色的SUV,如不及时处置,自燃车会发生爆燃,不仅会波及旁边停放的车辆,后果也不堪设想。情形十分危急,民警李峰一边疏散围观的群众,一边安排辅警从警车中拿出灭火器扑救。辅警彭立勇、阮桂勇不顾个人安危,手持灭火器,一左一右冒着高温和刺鼻的气味,靠近燃烧的车头,向着火部位喷射灭火剂。随后,消防队员赶到,辅警与消防队员协作,很快将明火扑灭。
火扑灭后,民警联系到车主张某。张某称当时自己正在驾驶车辆时,轿车突然熄火了,再次打火时没有任何反应,随后车头就开始冒烟,然后就着火了。目前,轿车自燃原因正在调查中。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记者 许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