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合肥晚报讯 4月25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布2018年第一批共20起典型虚假违法广告案件,合肥市工商局网监局和合肥市蜀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的两起网络违法案件入选其中。
由合肥市工商局网监局查处的安徽合肥正大中西结合医院发布虚假违法医疗广告案,当事人通过其官网发布医疗广告,含有“3分消炎、10分灭菌、不复发”、“治疗不孕不育成功率达98%”等保证功效的内容。以及在未取得合肥市经开区妇女联合会等单位授权的情况下,利用妇联及合肥论坛等多家媒体的名义,假借公益活动宣传,误导患者就医,违反了《广告法》第十六条、第二十八条等规定。2018年1月,合肥市工商局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虚假违法广告,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并罚款人民币20万元。
由合肥市蜀山区市场监管局查处的安徽志鹄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发布违法广告案,当事人通过自行开发的“券妈妈”网站及手机APP软件发布互联网金融广告,其中含有“收益率达14%以上”等对未来收益作保证性承诺的内容,违反了《广告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2017年8月,合肥市蜀山区市场监管局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当事人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罚款30万元。
(吴强 合肥晚报 ZAKER合肥记者 周洪)
原标题:今年首批典型虚假违法广告案件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