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合肥日报报道, 全市中小学、幼儿园于昨日正式进入“寒假时间”。为贯彻教育部等九部门联合发布的“减负三十条”精神,市教育局就做好学期结束和寒假工作发布相关通知(以下称《通知》)。《通知》从学校、培训机构、家庭等方面作出全面规定,包括严控书面作业总量、科学合理布置作业等。
《通知》要求,各中小学要指导学生制定假期学习和生活计划,在自我分析的基础上合理规划假期学习目标,充分利用节前假期时间,有计划地完成寒假作业等学习任务,养成良好的阅读习惯,培养健康有益的兴趣爱好,丰富假期生活。学生作业难度水平不得超过课标要求,不得布置重复性和惩罚性作业,要根据学生水平分层布置作业,不得给家长布置作业或让家长代为评改作业。班主任要以中等学生完成时间为准,统筹各学科书面家庭作业总量,小学一、二年级不布置书面家庭作业,三至六年级家庭作业不超过60分钟,初中家庭作业不超过90分钟,高中作业时间合理安排。与此同时,各中小学要指导学生和家长共同学习除夕、春节、元宵节、二十四节气等相关传统文化知识,共同阅读优秀传统文化书籍,倡导家长围绕家风、家训为孩子上一堂传统文化课,注重言传身教,培养学生传统文化认同感,引导学生了解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精神内涵。
此外,各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要加大规范办学行为督查,严禁任何学校利用寒假提前招生,扰乱招生秩序,严禁乱收费,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举行任何形式的选拔性文化考试,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与任何培训机构联合举行或变相举行招生考试,严禁以培训机构成绩作为学生入学依据。严禁将校舍租赁给培训机构办学。各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要严格培训机构审批登记,畅通监督举报渠道。培训机构证照齐全方可开展培训,严禁虚假宣传,误导、欺骗学生和家长,严禁夸大培训效果,学科知识培训课程要经所在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审核。培训机构严禁聘用在职中小学教师任教,严禁作出与升学或考试相关的保证性承诺。
(记者 束芳)
原标题:今年寒假全面贯彻“减负三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