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安徽网、大皖客户端讯 据安徽省应急管理厅官网消息,安徽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合肥市“2019·4·9”较大道路交通事故调查报告审核意见的复函今天发布,具体如下:
安徽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合肥市“2019·4·9”较大道路交通事故调查报告审核意见的复函
合肥市安全生产委员会:
你委《关于报请审核G329线肥东段“4·9”较大道路交通事故调查报告的请示》(合安〔2019〕7号)收悉。依据《较大事故查处挂牌督办办法》(皖安〔2010〕10号),现将审核意见函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事故调查报告对该起事故性质的认定、事故原因分析、有关责任人员和单位处理意见,以及提出的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
二、事故调查报告“五、事故责任认定和处理建议”指出,万利、吴建国、李琳3名人员涉嫌重大事故责任罪,建议追究刑事责任。但事故调查报告未对上述3人应当承担的具体责任予以明确表述,也未对3人涉嫌犯罪的事实予以明确认定。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第四条第二款等相关规定,按照权责一致原则,建议根据上述3人的岗位职责,在事故调查报告中进一步明确3人应当承担的具体责任和涉嫌犯罪的事实依据。
三、请你委按法定程序和时限提请本级人民政府批复结案,并在本级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公开经批复的事故调查报告,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同时将本级人民政府批复后的事故调查报告及时报我办备案,并提请解除该起事故的挂牌督办。
安徽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