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讯 近日,肥东一男子酒后驾车与逆向行驶的电动车发生碰擦后,竟拨打110请民警到场主持公道,帮其索赔。民警到场后测试,发现男子为醉驾。最终,男子不仅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同时将被追究刑事责任,而电动车驾驶员也因逆向行驶被罚款。
近日,肥东县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接警称,店埠镇桥头集路与临泉路交口向北50米处发生一起机动车与电动车碰擦事故,机动车驾驶人疑似酒后驾车。
“我车开得好好的,车速也很慢,她逆向行驶冲过来的。”民警刚到现场,机动车驾驶员就上前诉苦,一股浓烈的酒气扑面而来。“我们在现场见到报警人聂某时,聂某双眼通红,脸色潮红,满身酒气。”民警胡文灏回忆,在对其进行酒精测试后,显示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85mg/100ml,属于醉驾。随后,两名驾驶员被带回做进一步调查。
经调查,事发当日,聂某刚买了一辆新车,从合肥驾车到肥东,与朋友一起聚餐,三人喝了1斤白酒。当晚9点左右散场后,聂某朋友让其不要开车回去,聂某虽嘴上答应了,但半路与朋友分开后又返回饭店,抱着侥幸心理驾车回家。
不料,车辆刚刚起步,就与一逆向行驶的电动车发生事故,造成电动车驾驶员兰某妹和乘车人兰某花轻微伤,双方就事故责任问题争执不下后报警。
经医院血检,聂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85mg/100ml,为醉驾。肥东县公安局交管大队已对聂某做出了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并且五年内不得再考的行政处罚。因醉酒驾驶机动车构成了危险驾驶罪,将追究其刑事责任。电动车驾驶人兰某妹因逆向载人,予以罚款100元的处罚。
陈海滔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记者 赵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