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本报记者署名文字、图片,版权均属新安晚报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使用时必须注明 “来源:新安晚报或安徽网”,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安徽网、大皖客户端讯 11月11日,合肥应急管理局在其官网发布咸丰县佰盛建筑劳务有限公司“12·6”瞒报事故调查报告。经查,2018年12月6日下午14时,合肥市裕溪路高架二标段项目工地,发生一起高处坠落事故,造成一人死亡。事故责任单位咸丰县佰盛建筑劳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佰盛劳务公司)瞒报了该起事故。具体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