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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网、大皖客户端讯 据安徽第一城区包河区微信号消息,11月29日,包河区四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五次会议。会议表决通过了相关人事任免事项。
合肥市包河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人员名单
(2019年11月29日合肥市包河区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李强同志为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合肥市包河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方明桂同志辞去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政府副区长职务的请求的决定
(2019年11月29日合肥市包河区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合肥市包河区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定:接受方明桂同志辞去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政府副区长职务的请求,报区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合肥市包河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人员名单
(2019年11月29日合肥市包河区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
任命:
陆在胜同志为合肥市包河区人大常委会义城街道工作委员会主任
免去:
陈锡长同志合肥市包河区人大常委会义城街道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合肥市包河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人员名单
(2019年11月29日合肥市包河区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
任命:
刘蓓同志为合肥市包河区监察委员会副主任
曹根顺同志为合肥市包河区监察委员会委员
免去:
李孝岭同志合肥市包河区监察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合肥市包河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人员名单
(2019年11月29日合肥市包河区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
任命:
程珧同志为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庭长
史芸同志为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综合审判庭)庭长
王金丽同志为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庭庭长
张建同志为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副庭长
杨天柱同志为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综合审判庭)副庭长
马峰才同志为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庭副庭长
杨雯雯同志为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二庭副庭长
陈永骜同志为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副庭长
周文生同志为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滨湖人民法庭副庭长
李玥玥同志为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副庭长
免去:
丁爱民同志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职务
倪友柱同志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三庭庭长职务
李孝荣同志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职务
史芸同志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职务
王金丽同志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张建同志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三庭副庭长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