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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网、大皖客户端讯 近日,有网友在合肥“12345政府服务直通车”留言,称天鹅湖沿岸至今没有一处理想的下水起水处,没有台阶,没有扶手、没有更衣室。蜀山区人民政府(政府办公室)回复称,天鹅湖作为城市景观水域,除黄金海岸沙滩水域警戒线内允许游客戏水外,所有区域禁止游泳。具体如下:
网友:我是一名游泳爱好者,经常在天鹅湖游泳(包括冬泳)。可是,天鹅湖沿岸至今没有一处理想的下水起水处,没有台阶,没有扶手、没有更衣室。甚至现在有两个地方也不允许我们下水游泳了。我不知道我们游泳锻炼身体犯了什么法?蜀山区城管部门多年来一直致力于驱赶我们这些游泳爱好者,城管人员声称,我们要服从他们的管理。我们只有到西大棚游才行。可是,西大棚现在正在维修,木料等杂物堆积,行走很不方便。而且,西大棚从建造初期就没有考虑游泳者的方便,岸边水下用鹅卵石铺就,上了苔藓后加上又是斜坡,十分滑,我们老年人很容易摔倒跌伤,而失足落水者也难以爬上来,这不是和所谓的施救说相悖论吗?我们只能自己弄来毛毯铺上。另外还有廊桥(铁架处)也是一处较理想游泳下水处,虽然简陋,没有更衣室,可现在也被蜀山区城管部门永久禁止。前天我致信咨询,是蜀山区科学技术局回复,说是天鹅湖水情复杂,出事难以施救。这真让人费解。毛主席当年号召全国人民游泳,也没有说因施救问题而禁止。目前也有外地政府还主动给人民群众创造冬泳基地,人家是怎么做的呢?听说,蜀山区政府投资2000多万在天鹅湖水下铺设电网和电子监控,防止有人下水游泳。2000多万哪!这是人民的父母官对待人民的态度吗?这是不忘初心的人民的儿子对待人民的方法吗?投入这么大的财力,为什么不能为我们修建几处更衣室、几处下水台阶和扶手呢?把人民的血汗钱用来针对人民对吗?
蜀山区人民政府(政府办公室)回复:经蜀山区城管局核实,根据《合肥市广场游园管理办法》,天鹅湖作为城市景观水域,除黄金海岸沙滩水域警戒线内允许游客戏水外,所有区域禁止游泳。同时,由于天鹅湖为人工水域,湖底水况复杂,加上2019年10月以来天鹅湖沿岸正在进行景观提升工程,综合条件不适宜开展冬泳等健身活动。城管队员在日常管理中一直坚持对冬泳人员的宣传劝导,但是部分冬泳人员仍然不服从管理随意下水,一旦发生危险,救援难度极大。1月13日早晨,城管队员在正常巡查中发现有人在北岸廊桥位置下水冬泳,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劝导和制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