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通报“3·11”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行政处理 发布时间:2020-04-03 11:14 凡本报记者署名文字、图片,版权均属新安晚报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使用时必须注明 “来源:新安晚报或安徽网”,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安徽网、大皖客户端讯 据合肥市城乡建设局官网消息,4月2日,合肥发布关于对高新区“3·11”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行政处理的通报。具体如下: 编辑:彭玲 标签: 事故 通报 安全事故 相关阅读 阜阳1、2月发生2起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事故 致2人死亡 安徽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发布关于2020年1 2月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事故情况的通报。据通报,2020年1、2月,全省发生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事故2起、死亡2人,发生地区为阜阳市。 合肥2020年1~2月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26起 死亡26人 1-2月份,全市共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26起、同比下降18.8%,死亡26人、同比上升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