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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网、大皖客户端讯 据肥东人大官网消息:2020年10月29日肥东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人员名单:
肥东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任命人员名单
(2020年10月29日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马晶晶为肥东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肥东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命人员名单
(2020年10月29日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
任命:
张锦娣为肥东县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肥东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人员名单
(2020年10月29日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
任命:
李鹏飞为肥东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免去:
关朝银肥东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肥东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人员名单
(2020年10月29日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
任命:
陈少华为县人大常委会社会建设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关朝银为县人大常委会城乡建设环境与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副主任(不驻会)。
免去:
文冰清县人大常委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李仁华县人大常委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闻春虎县人大常委会社会建设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关堂梅县人大常委会社会建设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肥东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文冰清辞去肥东县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请求的决定
(2020年10月29日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
因文冰清退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二十七条规定,肥东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定:接受文冰清辞去肥东县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的请求,报肥东县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肥东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黄本年辞去肥东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请求的决定
(2020年10月29日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
因黄本年工作变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二十七条规定,肥东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定:接受黄本年辞去肥东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的请求,报肥东县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肥东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张校春辞去肥东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决定
(2020年10月29日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
根据张校春本人提出辞去肥东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请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五十四条规定,肥东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定:接受张校春辞去肥东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