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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成15382人损失238787.8万元 大志集团案在合肥开庭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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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讯  11月2日,大志投资集团涉嫌非法集资案在合肥市中院公开开庭审理,庭审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记者从公开的庭审直播内容中获悉,检方指控,该案造成15382人238787.80万元损失。其中,被告人大志投资集团实际控制人凌正涉嫌犯集资诈骗罪,其余62名被告人均被控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目前,该案仍在进一步审理中。

指控:“大志”案造成15382人损失238787.8万元

11月2日,大志投资集团非法集资案中63名被告人一同出庭受审。

庭审中,公诉机关指控认为,被告人凌正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造成15382人238787.80万元损失,数额特别巨大,情节特别严重,应当以集资诈骗罪追究被告人凌正的刑事责任;被告人李梅等人明知凌正从事非法集资活动,仍积极参与或提供帮助,均属数额巨大,情节严重,应当以非法吸收公共存款罪追究被告人李梅等人的刑事责任。 

庭审时,被告人凌正接受公诉人讯问称,到大志集团投资的客户遍布全国,为不特定的客户,并为了还钱方便,是以其个人名义来出具借条的。其还供述,大志集团旗下的两个线上平台“安捷财富”和“智佳金服”发布的宣传内容,只有约百分之二十是真实的。

凌正称,自己是根据客户借款金额多少来计算利息,比银行利息高。吸收的资金除了还本付息之外,主要用来买房和炒房,还有投资其他的商贸公司之类的。“我和投资人是民间借贷关系,我的资产我自己评估大概有十亿左右,我愿意把我全部的资产和外面欠的钱,都拿出来还给投资人。”

庭审:以个人名义借款,年利率16.20%~48%不等

据线下被害人(集资参与人)陈述,他们大多是通过大志公司散发的宣传单、广告以及机场的宣传等知道大志公司,再投资大志公司的。大志公司理财业务员告诉他们,大志公司经济实力雄厚、信誉好,有很多资产可以偿还本息,还可以用房产进行抵押。

证人证言中也显示了大志公司的线下融资业务模式,就是让业务员到人员密集的地方派发传单,上面有派发人员的姓名及联系电话,宣传大志公司详细情况,实力雄厚,有大量的固定资产等信息。 

从庭上出具的借条证据证实,出借人均为凌正,主要投资的期限为3月、6月、10月、12月、24月、36月等,主要投资年利率为16.20%-48%不等。

而除了线下融资业务,大志集团还招聘业务员,以网络形式向社会大众推广线上投资平台,吸收资金。检方举证的安捷财富、智佳金服初步统计平台数据等相关文书,证实了安捷财富、智佳金服以提供借贷中介服务为名,通过发布虚假的房屋抵押标、车辆抵押标等借贷标的,向社会不特定公众吸收资金,平台虚假宣传借贷标的由嘉仕顿酒店做担保,由凌正控制的兴海公司、中永公司、骏博公司做资产回购。两平台吸收资金时,承诺的年利率在7%~24%不等。

辩护:凌正对集资诈骗罪有异议,认为只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在自行辩护时,凌正称公诉人指控其行为构成集资诈骗罪,自己心有不甘,其认为只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我的账目和流向都是很清楚的,资金用处都是为投资人着想,每一分钱都不会外流,每一分钱都控制的很死,我的钱都没有挥霍。”凌正在庭上称,自己做梦都没想到资金链断裂。

凌正的辩护人也发表辩护意见,认为大志公司不仅仅从事融资业务,还有房地产、酒店等产业,凌正运营的公司是财务人员管理,是公司控制资金,不是凌正自己,本案应定性为单位犯罪。而且,凌正没有用于个人挥霍,没有挥霍集资款,不构成集资诈骗罪。

目前,该案仍在进一步审理中。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记者 朱庆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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