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本报记者署名文字、图片,版权均属新安晚报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使用时必须注明 “来源:新安晚报或安徽网”,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讯 近日,有网友在合肥12345政府服务直通车留言咨询:政务区新地中心小区物业因地面停车位改造花费26W, 要向地面停车的小区业主收取停车费,请问地面停车场是否是小区的公共区域,向业主收取停车费合理吗。
11月12日,蜀山区人民政府(政府办公室)回复网友:荷叶地街道答复如下:随着新地中心小区入住率的提高与周边商业的日益成熟,停车位一直受周边居民关注。原新地中心地面停车场由于缺乏管理,存在设施设备损坏严重、并时常有车辆占用消防通道、乱停车等现象。前期,根据业主需要,为了推进停车场有序管理,新地中心物业已向相关部门申请备案停车场,并收取费用用于停车场设施设备维修、停车场人员工资等支出。停车场采用市场化运营,有利于合理有效的运用现有资源,实现有序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