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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讯 11月19日,记者从合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悉,该局近期组织抽检茶叶及相关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调味品等3类食品81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80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
合肥市味美酿造厂生产的陈醋王,总酸不符合产品明示标准及质量要求。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合肥市市场监管局已责成辖区市场监管部门依法予以查处。新站区市场监管部门已督促食品生产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分析原因进行整改。辖区市场监管部门自通告发布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核查处置并向社会公布处置结果。调查中发现涉及其他部门职责的,应当将有关信息通报相关职能部门。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记者 徐琪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