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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一公司出纳套取公司银行账户111余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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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新闻讯 据合肥包河法院消息,4月14日上午,包河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一起职务侵占罪案件。

被告人宋某敏原是安徽某公司出纳,在2017年至2020年工作期间,利用负责日常收支记账、管理对公账户等职务便利,套取公司银行账户111余万元,用于个人消费、偿还信用卡及贷款等日常开支。法庭上,宋某敏的忏悔和自责敲响了旁听人员的警钟。

庭审过程中,法庭对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进行了详细调查,并组织控辩双方围绕犯罪事实进行了举证、质证和法庭辩论,依法保障控辩双方诉讼权利。该案将择期依法宣判。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新闻记者

编辑:陶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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