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网 » 合肥新闻 »

小区电梯紧急报警装置未能有效应答 合肥一物业公司被罚500元

凡本报记者署名文字、图片,版权均属新安晚报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使用时必须注明 “来源:新安晚报或安徽网”,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新闻讯   8月8日,记者了解到,包河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近日对合肥湖滨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所管理的水丽坊小区电梯进行检查,发现综合楼北梯电梯紧急报警装置未能有效应答。此行为违反了《安徽省电梯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四)项规定,据此,包河区市场监管局决定对其罚款人民币500元。

据了解,合肥湖滨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安徽立胜机电设备有限公司签订了电梯维保合同,合同期限:2020年11月09日至2021年11月08日。目前维保公司均正常按周期进行维保,电梯的紧急报警装置是有效的,该报警装置是连接监控室,监控室内话机不通,导致紧急报警装置未能有效应答,目前已经维修好。

2021年7月20日,包河区市场监管局向当事人下达了合市监包经罚告〔2021〕14号《行政处罚告知书》,对当事人行政处罚500元。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未提出陈述申辩意见。

袁晶晶 金梦婷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新闻记者 徐琪琪

编辑  许大鹏

新安晚报、安徽网、大皖新闻有奖征集新闻线索,可以是文字、图片、视频等形式,一经采用将给予奖励。
报料方式:新安晚报官方微信(id:xawbxawb),大皖新闻“报料”栏目,视频报料邮箱(baoliao@ahwang.cn),24小时新闻热线:0551-62396200。

评论一下
评论 0人参与,0条评论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最热评论
最新评论
已有0人参与,点击查看更多精彩评论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