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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客自带酒水被收200元服务费 合肥一餐厅因“强制消费”被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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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新闻讯 12月10日,记者从合肥高新区市场监管局了解到,近日,市民张先生邀约朋友在高新区科学大道一餐厅用餐,在过程中饮用了自己携带的酒,被商家收取了200元的酒水服务费。据悉,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实地调查后认为酒水服务费属强制消费,涉事餐厅被罚没款2800元。

市民反映:自带酒水被收取服务费200元

据了解,近日,合肥市民张先生反映,自己于近日和朋友来到高新区科学大道一餐厅用餐,在饮用自己携带的酒后,商家要求其支付200元的酒水服务费。张先生称,自己以前去过该餐厅,当时餐厅内并无收取服务费的规定。对于收取酒水服务费,张先生表示不能认同,认为该餐厅侵犯了自己的自主选择权。

接到张先生投诉后,合肥高新区柏堰市场监管所执法人员对该餐厅进行了现场检查,检查中发现该餐厅菜单酒水饮料页中印有“自带酒水需加收200元服务费”字样,且该餐厅在结账单中以“其他杂费”名义分别收取自带酒水的顾客50元、100元、200元不等的费用。

监管部门:属强制消费,立案调查

此次调查中,涉事餐厅辩称经营策略的制定是经营者的自由,消费者可以选择符合自己要求的商家进行消费。执法人员认为,从表面上看,该说法似乎更加符合市场经济的要求,但是忽略了消费者的弱势地位。“酒水服务费属强制消费,消费者无自主选择权,且缺乏合理、合法的收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对此予以禁止。”执法人员介绍,经立案调查,高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该餐厅作出没收违法所得及罚款共2850元的行政处罚。

近年来,高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高度重视投诉举报工作,不断完善工作机制,规范办理流程,提高办结质量,做好反馈答复。下一步高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将继续做好消费者维权工作,切实化解消费者关注的难点、热点问题。

孙银鹏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新闻记者 徐琪琪

编辑 王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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