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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新闻讯 据庐阳检察消息,2021年12月21日,合肥市庐阳区人民检察院经审查,依法以涉嫌猥亵儿童罪对被告人余某某提起公诉。
起诉书指控,被告人余某某为寻求性刺激,于9月21日在一小区的居民楼电梯内对被害人(系未满14岁幼女)实施猥亵,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第三款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猥亵儿童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该案在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期间,被告人余某某认罪认罚,并在值班律师见证下,自愿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
编辑:彭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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