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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咨询合肥幼儿园收费标准 市教育局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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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新闻讯  近日,有网友在人民网留言,咨询了解下合肥幼儿园的收费标准。合肥市教育局回复:

多年来,合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学前教育事业,按照“广覆盖、保基本、有质量”的要求,强化政府行为,加快事业发展,持续加大财政投入,不断增加资源供给,着力提升保教质量,加快发展公办幼儿园,积极扶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我市学前教育的公益性、普惠性得到大幅度提高。

为进一步规范全市幼儿园收费和管理工作,2020年1月,市发改委、市教育局、财政局印发了《合肥市幼儿园收费管理实施办法》,明确规定合肥市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普通民办幼儿园保教费收费实行备案制,幼儿园保教费标准根据办园成本、市场需求等因素合理确定。按照“家长自愿、据实收取、单独建账、及时结算、定期公布”的原则,幼儿园可以收取服务性收费或代收费,具体由幼儿园和家长签订协议。同时规定幼儿园不得以开办特色班、兴趣班等名义收取费用。

在实际办园过程中,少数民办幼儿园存在收费不规范,强制或变相强制收取服务性收费、有偿举办兴趣班等违规行为。对此,市、县(区)两级发改和教育主管部门不断加强幼儿园收费管理力度,设立专门举报电话,对幼儿园违规收费行为做到“举报一起,查处一起”。下一步,合肥市将加大对幼儿园办园行为的督导和检查,坚决杜绝乱收费行为。

编辑  许大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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