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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倒建筑垃圾 合肥一男子被罚款并被记入行政处罚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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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新闻讯  合肥一男子轻信朋友的“馊主意”,趁着夜晚将一车建筑垃圾倾倒在马路边。本以为无人察觉,不料却被城管执法人员利用技术手段查获。

3月7日,合肥经开区居民李某被该区城管执法大队责令清理掉自己偷倒的建筑垃圾,还被处以200元罚款。值得注意的是,虽然罚款不多,但李某被处罚的信息将记入行政处罚档案。

3月7日上午,合肥经开区城管执法大队临湖中队执法人员巡查至合肥市宿松路与云谷路交口时,发现宿松路西侧辅道上被人倾倒了一堆建筑垃圾,垃圾为装潢施工产生的石膏板、砖块、废料等。在现场,并没有找到目击证人及有效线索。随后,执法人员调取了监控,发现3月6日夜间有一辆农用车从宿松路由南向北方向驶来,在该处停下并倾倒了建筑垃圾。通过溯源,执法人员最终锁定了建筑垃圾产生地和车辆所有人。

临湖中队对当事人李某进行了立案查处,并暂扣了涉事农用车。在证据面前,李某承认自己以100元的价格承接了案发地附近一家商铺装修垃圾清运的活。本来他想拉到正规的建筑垃圾消纳场倾倒,但一位喝了酒的朋友指点他说,“城管部门晚上不上班没人查,再说大晚上的,谁知道是你倒的,别怕,大胆干。”为贪图方便,李某抱着侥幸心理便将垃圾倾倒在了路边,未料还是被查到。

据了解,根据建筑垃圾管理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倾倒、抛撒或者堆放建筑垃圾,否则由执法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罚款。对此,执法人员依法开具处罚文书,对李某处以200元罚款,并责令其将自己倾倒的垃圾清理干净。值得一提的是,虽然罚款不多,但李某被处罚的信息将记入行政处罚档案。

徐丹 何宗康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新闻记者 徐琪琪

编辑 彭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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