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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通报食品安全抽检不合格情况 涉及蛋糕、瓜子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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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新闻讯  7月27日,据合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消息,合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实施的食品安全抽检监测,涉及该市食品经营企业。现将不合格食品的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合肥市蜀山区生命华联超市南岗畅园店经营的韭菜,生产日期为2021年12月15日,经检验腐霉利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合肥市蜀山区生命华联超市南岗畅园店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蜀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其免予处罚。

合肥市蜀山区罗氏麻辣串小吃店经营使用的煎炸用油,生产日期为2021年12月16日,经检验酸价(KOH)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该小吃店经营使用的煎炸用油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蜀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其实施行政处罚。

合肥市蜀山区怀涛蔬菜零售铺经营的土韭菜、韭菜,生产日期均为2021年11月3日,经检验土韭菜为腐霉利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韭菜为毒死蜱和腐霉利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该店铺经营的土韭菜、韭菜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蜀山区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其实施行政处罚。

合肥晴方好食品有限公司生产、安徽永辉超市有限公司合肥包河万达分公司经营的无蔗糖蛋糕,生产日期为2021年9月15日,经检验菌落总数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合肥晴方好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无蔗糖蛋糕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新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其实施行政处罚。安徽永辉超市有限公司合肥包河万达分公司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包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其免予处罚。

合肥金岛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豆浆饮料基底粉(植物固体饮料),生产日期为2021年10月19日,经检验霉菌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该公司生产的豆浆饮料基底粉(植物固体饮料)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合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其实施行政处罚。

合肥正中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原味瓜子(葵花籽),生产日期为2021年10月23日,经检验过氧化值(以脂肪计)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该公司生产的原味瓜子(葵花籽)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合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其实施行政处罚。

枫丹菜市场陈坤伟经营的黄鳝(活),生产日期为2021年12月14日,经检验恩诺沙星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枫丹菜市场陈坤伟经营的黄鳝(活)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其实施行政处罚。

安徽满天星连锁超市有限公司兴海店经营的嘎嘣豆(鱼皮花生),生产日期为2021年11月16日,经检验霉菌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安徽满天星连锁超市有限公司兴海店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新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其免予处罚。

编辑 彭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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