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网 » 合肥新闻 »

肥西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一起职务犯罪案件

凡本报记者署名文字、图片,版权均属新安晚报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使用时必须注明 “来源:大皖新闻”,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大皖新闻讯  据肥西人民法院消息,12月2日上午,肥西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一起挪用公款罪案件并当庭宣判,判处被告人唐某某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缓刑三年六个月。

经审理查明,唐某某担任某国有企业出纳,于2021年5月至2021年10月期间,利用担任财务管理人员之便,挪用公款198万余元用于购买理财产品,共获利三千余元。

肥西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唐某某作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挪用公款进行营利活动,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挪用公款罪。综合考虑被告人具有的坦白、退赃、认罪认罚等量刑情节,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唐某某当庭表示,由于自己陷入欲望深渊,法律意识淡薄,总认为违法犯罪离自己很远,不当回事、不听劝阻,不懂珍惜,当自己踩踏红线后,失去了工作和自由。现在已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希望他人汲取自己的惨痛教训,做到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编辑 彭玲

新安晚报、安徽网、大皖新闻有奖征集新闻线索,可以是文字、图片、视频等形式,一经采用将给予奖励。
报料方式:新安晚报官方微信(id:xawbxawb),大皖新闻“报料”栏目,视频报料邮箱(baoliao@ahwang.cn),24小时新闻热线:0551-62639900
如文中采用图片无法联系上作者,请通过baoliao@ahwang.cn与本网联系,提供姓名、联系电话、银行卡号、开户行信息和地址,以便支付稿酬。

评论一下
评论 0人参与,0条评论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最热评论
最新评论
已有0人参与,点击查看更多精彩评论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