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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最新明确:继续开展烟花爆竹禁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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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皖新闻讯 12日30日晚,合肥警方微信公众号发布《致全市广大人民群众的一封信》。其中提出,2023年元旦、春节即将到来,合肥市公安机关将继续不懈开展烟花爆竹禁放工作,在此提醒广大市民,根据《合肥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和四县一市人民政府相关规定,本市全域范围内(除庐江县、巢湖市公告非禁放区域),全年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生产、经营、燃放任何种类烟花爆竹。具体内容如下:

2018年1月1日合肥市实施烟花爆竹禁放政策以来,获得了广大市民的充分理解和积极支持。广大市民自觉遵守禁放新规,主动拒绝燃放烟花爆竹,积极发现、劝阻、举报违规燃放行为,争做城市文明的践行者、维护者。每年元旦、春节期间,广大基层工作人员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舍小家为大家,牺牲与家人团聚的时间,在全市大街小巷开展巡逻值守,用辛勤的汗水为全市人民换来了安静、祥和的元旦和春节。在此,我们向全市人民和参与禁放的全体工作人员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在广大市民的共同支持和基层工作人员的辛勤努力下,合肥市禁放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烟花爆竹噪声污染已经远离广大市民日常生活,市民被搬家炮、开门炮、红白喜事炮惊扰的烦恼基本消失。春节期间,全市空气质量明显上升,各项污染物明显下降。禁放工作取得了良好的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受到了社会各界的充分肯定和广泛赞誉。

2023年元旦、春节即将到来,合肥市公安机关将继续不懈开展烟花爆竹禁放工作,在此提醒广大市民,根据《合肥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和四县一市人民政府相关规定,本市全域范围内(除庐江县、巢湖市公告非禁放区域),全年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生产、经营、燃放任何种类烟花爆竹。

请广大市民为了建设空气清新、环境整洁、城市安宁的美丽合肥,一如既往地支持全市禁放工作,以实际行动为城市文明增光添彩,让合肥这座全国文明城市更加美丽、更加和谐、更加宜居,让合肥的明天更加美好!

编辑 王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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