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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皖新闻讯 据合肥检察微信公号2月15日发布,通过交友软件,虚构事实与他人确立恋爱关系,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他人财物十三万余元,程某某因犯诈骗罪,被肥西县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程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
2020年12月,程某某通过交友软件谎称自己名叫“陈A”,是一名瑜伽教练,并与韩某某建立恋爱关系。韩某某陆续通过该交友软件“打赏”程某某数千元。之后程某某因账号被封,便又谎称自己是该交友软件客服,可以帮韩某某联系上“陈A”,但需要支付费用,韩某某信以为真,陆续转给程某某3600元。
2021年5月,程某某通过另一交友软件谎称自己是一名在校大学生,并假意与于某确立恋爱关系。程某某以自己购物需要钱等理由,陆续从于某处骗得人民币12万余元。
检察机关认为,程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13万余元,数额巨大,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编辑 陶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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