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庐江县人大常委会任免一批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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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皖新闻讯  据庐江县人大常委会官网消息,2023年2月23日 ,庐江县人大常委会发布通知,任免一批干部。

县人民政府、县监察委员会、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和《庐江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等相关规定,2023年2月23日,庐江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决定:

任命吴福常为县人大常委会社会建设工作委员会主任;

任命文子建为县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主任;

任命何芳芳为县人大常委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任命潘文炳为县科学技术局局长;

免去姚维银的县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免去徐济龙的县人大常委会社会建设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免去文子建的县人大常委会农业与农村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免去杨海飞的县科学技术局局长职务。

编辑  彭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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