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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包河区发布最新人事任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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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皖新闻讯   7月27日,合肥市包河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任免人员名单。

任命:

孙永祥为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庭长;张建为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二庭庭长;陈永骜为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夏凯为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庭长;程婷为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庭庭长;杨天柱为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二庭副庭长;李玥玥为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副庭长;刘锟为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副庭长;李翔为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执行庭副庭长;甘超为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执行庭副庭长;赵亮为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庭副庭长;陈思远为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二庭副庭长;邢晓萌为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副庭长;马海平为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副庭长;张慧为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综合审判庭)副庭长。

免去:

盛泽澄的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庭长职务;凌圣荣的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职务;王金丽的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庭庭长职务;孙永祥的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二庭庭长职务;张建的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庭长职务;陈永骜的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职务;周文生的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执行庭副庭长职务;夏凯的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执行庭副庭长职务;杨天柱的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综合审判庭)副庭长职务;李玥玥的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副庭长职务;刘锟的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执行庭副庭长职务;李翔的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二庭副庭长职务;甘超的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任命:郜明、严生、文宏、蔡海艳为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免去:徐成的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编辑 张大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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