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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皖新闻讯 据安徽第一城区包河区消息,2月29日上午,合肥市包河区五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七次会议。
会议决定任命刘铭为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政府副区长(挂职),表决通过了其他人事任免事项,并举行宪法宣誓仪式。
决定任命:
刘铭为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政府副区长(挂职时间一年);
刘文龙为合肥市包河区政务服务管理局局长。
决定免去:
王海涛的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政府副区长(挂)职务;
李晓凌的合肥市包河区政务服务管理局局长职务。
免去:
沈若愚的合肥市包河区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选举工委副主任职务。
免去:
钱朝保的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曹春的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任命:
王劲为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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