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庐江县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

庐江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戴中保辞去合肥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决定

(2024年4月19日庐江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和《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办法》的有关规定,2024年4月19日,庐江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定:

接受戴中保辞去合肥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请求,报市人大常委会备案、公告。

关于张伟等工作职务的通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和《庐江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等相关规定,2024年4月19日,庐江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定:

决定任命:

张伟为县人民法院缺口人民法庭副庭长;

徐海君为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庭)副局(庭)长;

陈秀方为县人民法院审判员。

决定免去:

张军的县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综合审判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据庐江人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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