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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皖新闻讯 5月9日,记者从合肥市司法局获悉,为进一步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推进政府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安徽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要求,近日,《2024年度合肥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正式公布。
目录共包括13件事项,每件事项均明确了承办单位,以及计划完成时间。具体包括:制定《合肥市关于进一步健全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机制行动计划(2024-2026年)》、制定《合肥市推进普通高中多样化有特色发展工作方案(2024-2026年)》、修订《合肥市普通中小学规划建设管理导则(试行)》、修订《合肥市进一步加强科技成果转化若干措施》、制定《合肥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城市建设实施方案》、制定《合肥市支持光伏产业发展政策》、制定《合肥市噪声污染防治行动方案(2024-2025年)》、修订《合肥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管理办法》、制定《合肥市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落实积极生育支持政策的若干举措》、修订《合肥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修订《合肥市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保障实施细则》、制定《合肥市“城市大脑”建设行动方案(2024年-2025年)》、修订《巢湖综合治理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根据要求,列入目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应当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决策草案未经合法性审查或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目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市政府年度重点工作任务的实际情况,确需对目录进行调整的,决策事项承办单位应认真研究论证,提出调整建议,按程序报经批准后公布。
大皖新闻记者 汪艳
编辑 张思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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