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大皖新闻记者署名文字、图片,版权均属新安晚报社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使用时必须注明 “来源:大皖新闻”,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大皖新闻讯 大皖新闻2021年11月报道了合肥居民高先生缴纳“优惠购房款”110万现金,交房时开发商称未收到的消息,引起了广泛关注。3年过去了,这一事情终于有了进展。
安徽网报道截图
“公安机关起诉周某、王某虚构事实骗取他人资金占为己有,涉嫌诈骗,开发商佳源公司以现在经济不好为由,没办法为商铺退款,现在由于公安部的督查下来, 终于有结果啦。”5月9日上午,高先生告诉大皖新闻记者:多年的奔波维权,报案投诉,在今年4月19日和5月7日,他终于分两次追讨回自己的110万“优惠购房款”。
高先生追讨回110万元“优惠购房款”截图(高先生提供)
2021年11月29日,大皖新闻关注了高先生的遭遇,他在2017-2018年间陆续在浙江佳源安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销售人员王某的推荐下,购买了位于合肥市中山路与湖北路交叉口香榭街的3间商铺,双方起先约定,高先生缴纳现金110万的“优惠购房款”,可在最终付款时享受220万房价优惠(详见大皖新闻2021年11月29日报道)。
2019年6月,当高先生收到交付房屋通知时,才发现此优惠并不存在。高先生与开发商交涉时,对方表示并未收到“优惠购房款”,高先生这才发现被骗了。之后高先生向合肥市公安局包河分局报案被诈骗;该局于2020年12月15日立案侦查,犯罪嫌疑人周某、王某已到案。高先生希望追回他的110万“优惠购房款”,并且希望开发商能将他购买的共计约580万元的3间商铺履行退房手续。
高先生提的布袋内放着几叠厚厚的证据材料
5月9日上午10点多,大皖新闻记者见到了高先生,他提着一个布袋,布袋内装的几叠厚厚的证据材料,约有3斤重。高先生告诉大皖新闻记者,经过近5年的坚持和不懈努力,2024年4月19日,他终于拿到了开发商销售负责人周某于2022年2月28日退还到合肥市公安局包河分局责任区刑警三队的101万元,“我是2024年4月19日拿到这101万的,剩下的9万元,是王某通过包河区人民检察院在5月7日退给我的。”
高先生表示,从2019年6月意识到被骗后,他就一直在四处奔波、多方投诉、报案、维权,并向各级部门反映他的遭遇,“否则我的110万优惠购房款还是要不回来。”高先生还表示他一直会申诉下去,维护自己的权益。
采访中,高先生对帮助他追回110万“优惠购房款”的合肥市公安局包河分局责任区刑警三队的办案警官表示感谢,表示要给办案警官送锦旗,“同时我也非常感谢包河公安分局刑警三队办案警官的不懈努力,顶着多方的压力与障碍,追回了我的被骗资金110万元。保护百姓的财产不受损失!”高先生对大皖新闻记者说。
大皖新闻记者 许佳 摄影报道
请输入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