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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高能耗空调不能成为“空调刺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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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江苏苏州小朱在租房时发现了“空调刺客”。据她介绍,房租是950元一个月,此前交了900元押金、100元电费,签合同当天,本想开空调收拾房间,结果不到两小时电费就耗尽。

小朱的遭遇并非个例。近来,不少网友纷纷吐槽,自己租住的房子,安装的是5级能效空调,耗电量和电费居高不下。有网友调侃,“全国的5级能效空调,全被房东买走了”。

为何房东热衷于安装5级能效空调?究其原因,一方面在于成本低。有记者在电商平台上搜索发现,“5级能效”“1匹”“壁挂式”标价最低的一款空调为889元/台;而销量最高的“1级能效”“1匹”“壁挂式”空调,标价则为2669元/台。前者仅是后者价格的三分之一。显然,安装高能耗空调等电器,可以大幅降低出租房屋的成本。另一方面,一些房东可以当中间商赚差价。在一些在城中村、集体公寓等场所,并未做到租客“一户一表”,而是由房东从中代收电费。有网友留言称,政府给居民家庭定的电价是每度0.65元,房东给自己的电价每度1.5元,“房东巴不得你电用得越多越好,他赚得越多。”

应该看到,不同能耗的空调各有利弊,消费者有自主选择权。只要产品符合国家标准,均允许生产和销售,房东购买安装“高能耗空调”本身并无原罪。不过,“高能耗空调”不能沦为“空调刺客”,不能异化为房东侵害租客权益的利器。

首先,房东安装高能耗电器,租客有权知悉。《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明确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信息,应当真实、全面,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因此,房东应将房屋中高能耗家电情况,如实告知租客,保障租客的知情权。

其次,房东无权多收取租客电费,否则涉嫌违法。根据《电力法》规定,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电费中加收其他费用,违反规定的由物价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警告,责令返还违法收取的费用,可以并处违法收取费用五倍以下的罚款。此前,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就曾发布告知书,要求村社集体物业经营管理方、出租屋主、二房东应按价格主管部门公布的目录销售电价收取电费,违者将被处以罚款、停业整顿等处罚。如果房东多收了电费,租客可以要求返还、向法院提起诉讼,或向物价部门举报,由价格监督部门依法查处。

一言以蔽之,“高能耗空调”可以有,“空调刺客”不能有。有关部门应加强对房屋租赁的管理,保障租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斩断“高能耗空调”背后的灰色利益链条,让“空调刺客”难以遁形。

张淳艺/文  陶小莫/图

编辑  蒙国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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