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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讯 记者今天从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11月1日起,合肥市将调增职工租住商品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限额,最高额度达24000元。
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表示,为进一步加大对无房职工租赁自住住房的政策支持力度,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作用,该中心《关于调增我市职工租住商品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限额的报告》日前经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第十八次全体委员会议审议通过。
11月1日起,本市无房租住商品住房的,单身职工每年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的限额提高至12000元,已婚职工夫妻双方每年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的限额合计提高至24000元。
据了解,按照现行的政策,缴存职工租赁自住房提取公积金,每年提取一次,职工本人及其配偶合计提取不得超过当期实际支付住房租赁租金总额,年度最高可提取额度为15000元。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记者 胡霞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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