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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疑妻子有外遇将其掐死男子获刑15年 滁州中院首次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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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讯 12月17日上午,滁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首次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由副院长吴松担任审判长,滁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李德文担任公诉人,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杨某某故意杀人罪一案并当庭宣判。根据被告人杨某某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以及认罪认罚情况,采纳了公诉机关的量刑建议,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杨某某有期徒刑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

被告人杨某某与被害人罗某系夫妻关系。2019年3月3日晚,杨某某因怀疑罗某有外遇,在家中卧室与其发生争执并相互厮打。在厮打过程中,杨某某用双手掐住罗某脖子,导致妻子罗某窒息死亡。事后,杨某某从家中出逃,在宾馆割腕自杀。割腕后,他打电话告知其姐姐杀害妻子的事实。在姐姐的劝说下,杨某某拨打“110”报警电话求救,并交代了故意杀人的事实。

庭审中,为切实保障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合议庭当庭告知其权利义务及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相关法律规定,着重对被告人与公诉机关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的真实性、合法性等情况予以核实,法庭调查及法庭辩论环节均予以适当简化。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杨某某因家庭矛盾故意剥夺他人生命,致一人死亡,其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鉴于被告人杨某某案发后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犯罪事实,构成自首,依法可从轻处罚;自愿认罪认罚,可从宽处罚。故依法作出上述判决。被告人杨某某表示服从判决,不提起上诉。

在审理过程中,法官根据客观事实,依法处理重罪从严与认罪从宽的关系,简化办案流程,在保障被告人合法权利的同时,又有效节省了司法资源,极大提高了诉讼效率,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得到了充分体现。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记者朱庆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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