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本报记者署名文字、图片,版权均属新安晚报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使用时必须注明 “来源:新安晚报或安徽网”,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讯 日前,明光公安局明东派出所两民警巡逻遭遇车祸因公殉职一案,在明光市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被告人岳某犯交通肇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零六个月。
法院审理查明:2019年9月14日22时许,被告人岳某驾驶号牌为皖M牌重型半挂牵引车牵引皖C牌挂重型平板自卸半挂车沿明光市嘉山大道由西向东超速行驶,行驶至宝塔山路口处时,岳某违反交通信号灯强行通行,与沿宝塔山路由北向南行驶的朱某景驾驶的皖M号牌警车发生碰撞。
造成明东派出所副教导员杨某林及辅警朱某景二人受伤,其中杨某林经明光市人民医院抢救无效于当日死亡。朱某景受伤后经蚌埠市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医治无效于2019年9月19日死亡。
经明光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岳某驾驶机动车违反交通信号灯通行及超速行驶,是造成此次道路交通事故的全部原因,岳某负此次道路交通事故的全部责任,朱某景、杨某林在此次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岳某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发生交通事故致两人死亡,负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情节特别恶劣,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案发后,被告人岳某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属自首,且认罪认罚,依法可从轻处罚。综合考虑被告人岳某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遂作出上述判决。
夏杰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记者 朱庆玲
新安晚报、安徽网、大皖新闻有奖征集新闻线索,可以是文字、图片、视频等形式,一经采用将给予奖励。
报料方式:新安晚报官方微信(id:xawbxawb),大皖新闻“报料”栏目,视频报料邮箱(baoliao@ahwang.cn),24小时新闻热线:0551-62396200。
请输入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