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一村民非法营运拟被罚款30000元 车辆扣押2个月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讯  2月7日,黄山市黄山区警方通报了近期查处的两起违反疫情防控规定的案件,均为开黑车载客,且逃逸疫情防控站点的检测。据了解,黄山区运管部门已经对这两起非法营运案件进行调查,对其中一车主拟实施罚款3万元、扣押车辆2个月的处罚。

2020年2月4日,黄山区甘棠镇十字畈村村民吴某明通过网络在上海招揽了5名乘客(其中黄山区1人,旌德县4人),收费200元/人,由吴某明驾驶非营运车辆将5人搭载离开上海。途中,采取躲避方式逃过黄山区当地政府设在高速出口的疫情防控检疫站点检测。根据群众举报,黄山区警方将吴某明抓获。

黄山区交通运输管理局给吴某明送达了《违法行为通知书》,拟罚款人民币30000元,车辆扣押2个月。对吴某明在高速公路上违法停车行为移交高速交警部门依法处罚。同时,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将吴某明载运的徐某新等5人情况通报属地乡镇和相关部门,开展居家隔离观察。 

2020年2月6日晚,黄山区谭家桥镇中墩村村民赵某平驾驶其本人的非营运车辆,从黄山火车站附近搭载周某(男,青阳县人,6日从杭州东站乘坐高铁于16:09到达黄山北站)前往青阳县陵阳镇,收费600元。途中,采取指示乘客躲藏方式,逃过了G3京台高速公路甘棠收费站出口疫情防控检疫站点的检测,行驶至G330太平湖镇琉璃岭疫情防控检疫站点时,车辆被工作人员拦截检查到。经医护人员现场多次检测,周某体温超出正常值,最高达38.1°,周某随即被送往黄山区人民医院隔离检查。2月7日上午,经黄山区人民医院初步诊断,暂未发现周某有感染新型冠状病毒引发的肺炎可能。 

黄山公安分局已依法对赵某平涉嫌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的行为受案调查。黄山区交运局表示,对于赵某平非法营运车辆已依法暂扣,对其非法运营行为也将从重从快按上限处罚。同时,根据疫情防控要求,黄山公安分局已将周某情况通报属地乡镇和相关部门,开展居家隔离观察。 

黄山区交通运输管理局称,2月6日已发布《关于严厉打击非法营运行为的通告》,联合黄山公安分局加大对非法营运车辆的甄别、查处力度,并依据交通运输部有关规定处罚。同时,呼吁广大群众减少外出,不要乘坐非法营运车辆,对疑似车辆积极举报并提供线索、证据。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记者 吴永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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