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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嫌销售过期食品 合肥好药师大药房有限公司百草厅药房被行政处罚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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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讯 4月7日,记者从合肥市包河区市场监管局获悉,合肥好药师大药房有限公司百草厅药房涉嫌经营超过保质期的百草味黄金玉米豆(奶油味)和百草味兰花豆(盐焗味),被行政处罚1万元。

今年1月30日,包河区市场监管局在对药房检查中发现,位于巢湖南路88号安徽宝琳珠宝广场的百草厅药房货架上,有两包百草味黄金玉米豆(奶油味)(下称“黄金玉米豆”)和一包百草味兰花豆(盐焗味)(下称“兰花豆”)。黄金玉米豆的生产日期是2019年2月21日,保质期为240天。兰花豆的生产日期是2019年3月2日,保质期为240天。

经查明,当事人于2019年4月12日从合肥华邦工贸有限责任公司以4.7元/包的价格购入5包黄金玉米豆,以6.5元/包的价格购入1包兰花豆。2019年5月15日、7月21日、8月29日,当事人分别以5元/包、8元/包、8元/包的价格售出3包黄金玉米豆,销售额为21元,销售时该产品未超过保质期。另有2包黄金玉米豆和1包兰花豆由于当事人疏忽,超过保质期仍摆放在食品货架上销售,2020年1月30日,执法人员现场检查发现上述过期黄金玉米豆和兰花豆后当场予以扣押。

当事人经营超过保质期的百草味黄金玉米豆(奶油味)和百草味兰花豆(盐焗味)的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十)项的规定,已经构成了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的违法行为。鉴于当事人未实际售出超过保质期的百草味黄金玉米豆(奶油味)和百草味兰花豆(盐焗味),危害后果轻微,包河区市场监管局决定m予以罚款1万元。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记者 徐琪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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