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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闹矛盾后报警称男友盗刷支付宝 被判诬告陷害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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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讯 女子王某与男朋友闹矛盾后,报警称支付宝上的钱被男朋友盗取,但是警方介入调查后又进行了否认,被警方以诬告陷害案立案侦查。固镇县人民法院经审理后判决该女子犯诬告陷害罪,免于刑事处罚。之后,女子提起了上诉。近日,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一审法院审理查明,王某与张某1系男女朋友关系。2018年1月13日13时许,双方因琐事发生争吵,王某让张某1还钱(双方同居时的花销),张某1没有同意,王某一气之下就报警称自己支付宝借呗被人偷了3650元。

固镇县公安局唐南责任区刑警队经调查后发现,王某的男朋友张某1有犯罪事实,对张某1进行拘传,对王某支付宝钱包现金被盗案进行立案侦查。2018年1月14日,王某到刘集派出所称自己错了,本来想问张某1要钱,张某1不给才打电话报警。实际上3650元是自己转到张某1支付宝上的。

2018年1月18日,固镇县公安局对王某诬告陷害案进行立案侦查。2018年2月13日公安机关对王某支付宝钱包现金被盗案作出撤销案件处理。

一审法院认为,王某捏造诬告陷害他人,意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情节严重,其行为构成诬告陷害罪。鉴于原审被告人王某主动到公安机关承认诬告陷害的事实,且与张某1系男女朋友关系,实施诬告陷害行为的原因系在共同生活期间争吵行为引发,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遂判决王某犯诬告陷害罪,免予刑事处罚。后王某提起上诉。

近日,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记者 王吉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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