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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讯 记者从安徽省2020年“五一”道路交通安全发布会上获悉,我省近期部署开展全省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工作,并配套组织三大行动。其中,全省“固安行动”自3月20日起至6月30日结束。各地结合本地实际,针对突出交通违法行为将组织区域性集中统一行动。期间,省公安厅将适时组织全省性的异地用警、督查抽查行动。
“固安行动”开展以来(3月20日至4月23日),全省共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228.01 万起,同比增长2.5%;其中超速行驶33.54万起;客车超员1.03万起,同比增长184.6%;货车超载5160起,同比增长19.14%;假牌套牌1455起;酒后驾驶6934起,同比增长29.12%(其中醉酒驾驶1833起,同比增长26.94%);毒驾6起;不按规定车道行驶8.05万起;行政拘留860人,同比增长5%。全省发生一般程序处理的道路交通事故起数、死亡人数与2019年同期相比分别下降54.15%、55.31%。
根据公安部交管局统一部署,4月13日至7月21日,全省组织开展高速公路交通安全整治“百日行动”,时间安排与全省道路交通管理“固安行动”基本同步。“百日行动”紧盯“两客一危一货一面"五类重点车辆,从严整治超员载客、超速行驶、疲劳驾驶、违法占用应急车道、违法停车、违法倒车、货车不按规定车道行驶、长途客车凌晨2时至5时违规运行、危化品运输车不按规定时间线路行驶、行人违法上高速等易扰乱秩序和易肇事肇祸的“十类突出违法行为”。
“百日行动”开展以来(4月13日至4月23日),全省高速交警共查处十类重点交通违法行为2338起。期间,全省高速公路发生一般程序处理的道路交通事故起数、死亡人数与2019年同期相比分别下降15.38%、100%。
为进步提升摩托车、 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和汽车驾乘人员安全防护水平,减轻交通事故后果,减少交通事故死亡,根据公安部交管局统一部署,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制定下发了《全省交警系统开展“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工作方案》,组织全省交警系统开展“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
该行动作为全省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工作中“全民交通安全文明意识提升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目的是进一步增强摩托车和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佩戴安全头盔、汽车驾乘人员使用安全带的意识,更加自觉佩戴安全头盔、使用安全带。
该行动分宣传引导(5月31日以前)、劝导查纠(6月1日至11月30日)、总结固化(12月1日至12月31日)三个阶段。其中,宣传引导阶段将集中开展主题宣传,积极倡导佩戴安全头盔、使用安全带,推动形成社会共识。劝导查纠阶段将坚持劝导提示与执法查纠相结合,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督促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规范佩戴安全头盔,汽车驾乘人员规范使用安全带。全省公安交管部门将持续保持严管态势,全面提升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安全头盔佩戴率和汽车驾乘人员安全带使用率。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记者 陈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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