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网 » 即时看 »

合肥一男子家住12楼 通过栏杆攀爬到楼上盗窃获刑

凡本报记者署名文字、图片,版权均属新安晚报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使用时必须注明 “来源:新安晚报或安徽网”,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讯 男子郭某,因手头拮据,居住在合肥某小区12楼的他竟把主意打到了楼上邻居身上。在确认楼上邻居家没人后,郭某从空调外机平台攀爬到楼上实施盗窃。日前,郭某因犯盗窃罪被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元。

去年11月下旬,因身上没有钱花了,被告人郭某将主意打到了盗窃上。郭某住在12楼,在刻意留心后,其发现13楼的邻居家中,经常没人。一天,郭某从外面回来的时候,发现13楼邻居家卧室窗户未锁。

“好机会。”在确认邻居家中无人之后,郭某便以身犯险,借助外围栏杆与空调室外机平台,翻窗进入邻居家中,盗得金项链一条、现金2000余元。得手后,郭某迅速逃离现场,所得赃款被其用于自身花销及归还欠款,金项链则通过网络变卖。

2019年12月初,因涉嫌盗窃罪,郭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经鉴定,被盗金项链价值为6800余元,郭某盗窃所得价值合计8800余元。该案在合肥庐阳区检察院审查起诉期间,郭某认罪认罚,并在律师见证下,自愿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

日前,经合肥市庐阳区检察院提起公诉,被告人郭某因犯盗窃罪,被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元。

吴娟 马云东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记者 赵明玉

新安晚报、安徽网、大皖新闻有奖征集新闻线索,可以是文字、图片、视频等形式,一经采用将给予奖励。
报料方式:新安晚报官方微信(id:xawbxawb),大皖新闻“报料”栏目,视频报料邮箱(baoliao@ahwang.cn),24小时新闻热线:0551-62396200。

评论一下
评论 0人参与,0条评论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最热评论
最新评论
已有0人参与,点击查看更多精彩评论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