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网 » 即时看 »

岳西一公交车司机醉酒驾驶 一批人被处理

凡本报记者署名文字、图片,版权均属新安晚报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使用时必须注明 “来源:新安晚报或安徽网”,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讯   岳西县电动公交公司驾驶员储某某因酒后驾驶公交车,目前,涉嫌酒驾驾驶员储某某已被岳西县公安局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为深刻吸取教训,当地一批人被处理。

5月8日,岳西县电动公交公司驾驶员储某某驾驶皖H02XXXD公交车,行驶106线路,9时25分许,被群众举报酒后(经查,系5月7日晚餐饮酒)驾驶公交车,岳西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二中队接警后,立即赶往中关方向拦截,对该驾驶员进行检查,经现场进行呼气时酒精检测和静脉血样鉴定,储某某血液中乙醇含量为100mg/100ml,达到醉酒驾驶标准,涉嫌危险驾驶罪。

5月8日下午,岳西县交通局对涉事公交公司负责人和分管安全负责人进行约谈,给予严厉批评;依法吊销醉酒驾驶员储某某客运从业资格证,终身不得驾驶营运车辆;协同县公安机关对公交公司醉酒驾驶员储某某采取刑事拘留措施,吊销其驾驶证。岳西县交通局党组分别对相关负责人进行警示约谈,并责成其向县交通局党组做出深刻检查,责成岳西县电动公交公司对相关责任人、公司上层管理机构并对公交公司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县交通局成立调查组,对此案进行专项调查,并将此案列入岳西县交通局“三个以案”警示教育重要内容之一,举一反三,深刻吸取教训。

5月11日,岳西县交通局下发《岳西县交通运输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道路运输企业驾驶员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通知要求要进一步落实行业监管责任,落实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值班报告制度。

5月12日,岳西县交通局党组、岳西县电动公交公司及其上级公司安徽力源达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立即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分:岳西县电动公交公司法人代表石某某对此次事件负有领导责任,向其上级管理层做出深刻检查;公司总经理孙某对安全工作负领导责任,给予通报批评,降职为副总经理,并给予2000元罚款;公司副总经理、运营部负责人吴某某对公司安全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负直接领导责任,给予全公司通报批评,免去副总经理职务,给予1000元处罚;106路驾驶员储某某醉酒驾车,给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带来极大的安全隐患,给予储某某无偿解除劳动合同处罚;车队长闻某参与部分员工聚餐饮酒,未对次日上班员工进行劝阻,车队长陈某某事发当日,未尽到安全叮嘱职责,给予闻某、陈某某全公司通报批评,免去车队长职务,并给予每人200元处罚;安全主管汪某某对安全管理工作监督检查不到位,给予通报批评,免去安全主管职务,并给予1000元处罚;参与饮酒人员程某某、刘某某、储某某、黄某某、刘某某给予通报批评。

目前,涉嫌酒驾驾驶员储某某已被岳西县公安局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该案还在进一步侦办中。

王云峰   祝晓瑛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记者  蒋六乔 

新安晚报、安徽网、大皖新闻有奖征集新闻线索,可以是文字、图片、视频等形式,一经采用将给予奖励。
报料方式:新安晚报官方微信(id:xawbxawb),大皖新闻“报料”栏目,视频报料邮箱(baoliao@ahwang.cn),24小时新闻热线:0551-62396200。

评论一下
评论 0人参与,0条评论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最热评论
最新评论
已有0人参与,点击查看更多精彩评论
返回顶部